1、在户籍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收专户参保登记后,由户籍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

2、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3、中央财政在安排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以及接收军队退役人员人数较多的地区,予以适当支持二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在企业尚未参保的,地方政府要督促。

4、二社保和医保补缴如果原单位不在了或是没有办法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缴纳再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办法缴纳的,就由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缴纳三社保补缴基数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

5、现役军人依法享受的军人保险待遇有8项,即军人伤亡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1军人伤亡。